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ST 凯乐 编号:临 2023-035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0.47 元/股,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
(2022 年 12 月 29 日-2023 年 2 月 2 日)低于 1 元,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交易类退市指标。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2 月 3 日(周五)
开市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在公司触及交易类退市情
形之后 5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交所自公司
触及交易类退市情形之日后 15 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
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听证的,自上交所收到公司听证申
请至听证程序结束期间不计入前述期限。上交所在公告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
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提示各主体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
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
(2)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
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
办理续冻手续。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2022
年 12 月 29 日-2023 年 2 月 2 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 1 元),已触及《股
票上市规则》9.2.1 条第一款规定的交易类退市指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2 月 3 日(周五)开市起停牌,现就有关风险事项提
示如下:
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的情形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上交
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定情形之一的,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该情形出现的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上交
所自公司触及该情形之后 5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
书。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日后 15 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
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听证的,自上交所收到公司听证申请
至听证程序结束期间不计入前述期限。
市决定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在上交所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后
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
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公司未聘请证券公司
或者无证券公司接受其聘请的,上交所可以为其临时指定。
主动终止上市公司可以选择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其股票,或者依法作出
其他安排。
提示各主体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
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
(2)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
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
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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